中国的山寨文化既声名显赫又饱受诟病。30年前中国开始现代化 进程,赤裸裸的模仿也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出现了。尽管现在这种状况有所收敛,但对于中国政府、国内外公司以及艺术家来说仍旧是一个问题。正是中国快节奏 的研发和大规模的生产孕育出一个介于复制、挪用、破解和原创之间的奇特产物——山寨。
渗入艺术界的“山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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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芬村画工们正在作画(图片来源:AP Photo/Xinhua, Feng Ming)
虽然此前在设计和技术领域山寨行为表现较为突出,但如今山寨也已经深入了艺术、音乐以及中国其它文化生产领域。大芬村的画家们大张旗鼓地复制梵高、岳敏君们的作品;一些机构则未经授权就复制了兰登国际(Random International)的雨屋。
▲ 大芬油画村画工及其复制的凡·高等艺术家的作品。余海波、余天琦所拍摄的纪录片《中国梵高》就纪录了这些大芬村画工的真实生活(点击图片,查看相关报道)
山 寨出来的东西与原作相比会有一些轻微的改变,例如安尼施·卡普尔(Anish Kapoor)的《云门》(Cloud Gate)在克拉玛依的“衍生品”。当地政府解释说这与原作并不一样,因为使用了激光技术和更小的石头。在上海一间地下室里的“外滩星花园”也是如此,这 里用音乐灯光表演再现了雨屋,用便利贴再现了草间弥生的贴纸室。与此同时,中国当代艺术家就像他们的世界同行一样,经常挪用图像以及其它艺术作品。
▲ 芝加哥的《云门》是英国艺术家安尼施·卡普尔的作品
▲ 新疆克拉玛依的“油泡”雕塑被指是对艺术家安尼施·卡普尔作品《云门》的抄袭
“新山寨”,创新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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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寨’曾经是一个贬义词……不过我觉得现在它的含义完全不一样了,“Make+的创始人林哲水说。位于上海的Make+专注于探索复制和艺术创作之间的 交集。“人们通过‘山寨’适应新的潮流或者利用新的技术,他们在原来的东西上加入新元素,或者用新的方法解构原来的东西,使之更适合大众”,林哲水说。“在黑客文化中,山寨是创新的垫脚石:研究旧的东西,拆解它,创造出新的东西。说真的,每件事情都是如此:我们向大师学习,把知识变成自己的,然后创造出我们自己的东西。”
▲ 上海Make+网站(网址:http://makeplus.org/)
“在中国,临摹大师的作品被认为是学习的一个重要过程,而且还表达了尊重和敬畏;只有在后期阶段才可能发展出个人风格”,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展览部门主管项苙苹说。她策划了去年的“Copyleft:中国挪用艺术”展,探讨了中国艺术中的挪用和山寨行为。项苙苹提到著名画家张大千也很擅长伪造传统作品。
▲ “Copyleft:中国挪用艺术”展上施勇的作品《在一个概念上再加上一个概念》(1998年)
▲ “Copyleft:中国挪用艺术”展上李青的布面油画《大家来找茬-衣店(两图有八处不同)》(2010年)
“艺术圈内外的所有人都反对假冒或者盗版的艺术。人们普遍认为艺术应该是真实的”,她说。项苙苹把山寨分成了几个类别:令人厌恶的廉价仿造品;煞费苦心的复制 品,例如中国城市郊区的那些欧洲风格的小镇;满怀深情的创造性重新诠释。其中的第三类包含了创造性的潜力,“这就是为什么我对山寨持一种较为中性的态 度”,项苙苹说。
在 规划中的深圳蛇口设计博物馆中负责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展厅的孟露霞(Luisa Mengoni)说:“山寨这个词历来相当贬义,指的是假冒和廉价仿制知名产品的行为。”实际上,这个词在几十年前就出现了,首先被香港人用来指代廉价的 家用品或者复制品,后来在2000年前后再次在深圳出现,她说。这个词与假冒仍然脱不开干系,“不过这不是这个词的唯一含义。山寨还意味着更为广泛的生产系统,小型和籍籍无名的公司在这个系统中得以发展,生产销售适合特定市场需求但是被品牌忽略的定制化产品,”孟露霞说。
▲ 由深圳开放创新实验室组织举办的“创客”项目宣传片截屏(网址:http://szmaw.szoil.org/)
她举例说,李大维的深圳开放创新实验室那样的实体提出了“新山寨”的概念:“创新在一个开放的制造生态系统之中正在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发生,它正在吸引发展新想法和开展新项目的个人、公司、制造商和创业公司参与进来”,有助于实现深圳鼓励科技创业,培育科技巨头的理念。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教授齐勇锋不认为中国的山寨文化是独有的。“只有中国有这个词,但许多国家在发展初期都做过同样的事情”,齐勇锋说。“中国之所以特殊 是因为它太大了,它的人口是25个欧洲国家的总和,不少事情难以控制。山寨不是中国文化的传统,它是一种现象。”齐勇锋补充说,人们对法律的了解不够清 楚,因此也产生了不少复制行为。中国的法律对于在中国举办展览的国际艺术家来说同样令人困惑。
如你被盗版了该怎么做?
中国知识产权法的简明指南
浙江大学教授李永明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他说,“中国的知识产权法规是在改革开放开始之后才制订,与国际惯例一致。”艺术作品与 其他“人类智慧的结晶”一样享有著作、修改、出版、发行和保持完整性等权利。李永明认为,依据中国已经签署加入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Anish Kapoor可以指控克拉玛依的抄袭行为。然而,现实情况是混乱的,“艺术外还涉及技术手段的情况下,为保护技术的知识产权,必须申请专利。如你没专利,法律就无法保护你的版权”,而专利的批准往往基於申请的先后。但艺术家“总是可以提供证据,诉诸法律证明两个作品出现的先后顺序”。
大多数中国的假冒雨屋和无限镜屋“是形式的问题而不是概念的问题”。“当涉及概念抄袭的时候,很难起诉,但如果对方公然使用商标、平面设计和名称,艺术家就有权控告他们抄袭。”李永明说。
“中 国遵守国际惯例,因此有责任保护来自成员国家的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李永明强调,“当外国艺术作品进入中国的时,艺术家需要去国家版权局注册版权。这样 他们就能根据相关文件,证明艺术作品属于原创,继而保护知识产权。对於那些3D艺术作品,艺术家还需要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通常专利可以作为一个强 大的法律武器来保护知识产权。”
撰文 | Lisa Movis
翻译 | 盛夏